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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续资治通鉴元纪·元纪十七 (毕沅)
  • 译文及注释

起旃蒙单阏四月,尽著雍敦牂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延祐二年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辛巳,赐进士恩荣宴于翰林院。

  辛丑,赐会试下第举人七十以上,从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馀并授山长、学正;后勿援例。

  敕:“诸王分地,仍以流官为达噜噶齐,各位所辟为副达噜噶齐。”

  命李孟等类集本朝条格,俟成书,闻奏颁行。

  乙巳,帝如上都。

  宣徽院以供尚膳,遣人猎于归德,敕以其扰民,罢之。

  自特们德尔定括田之议,遣人分行各省,苛急烦扰,江西为甚。是月,赣州民蔡五九聚众作乱,远近骚动。

  五月,戊申朔,改给各道廉访司银印。

  复立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乙丑,秦州成纪县山移。是夜,疾风电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士阜,高者二三丈,陷没民居。敕遣官核验赈恤。

  监察御史马祖常言:“山,不动之物,今之动者,由在野有当用不用之贤,在官有当言不言之佞,故致然耳。”

  甲戌,加授宦者中尚卿续元晖昭文馆大学士。

  六月,戊戌,河决郑州。

  辛丑,以济宁、益都亢旱,汰省卫士刍粟。

  赣州贼蔡五九围宁都,焚四关,戕赵同知,分掠郡邑。秋,七月,乙卯,遣兵捕讨蔡五九。

  甲子,江南、湖广道奉使温迪罕,言廉访使公田多取民租,宜复旧制,从之。

  癸酉,命特们德尔总宣政院事。

  是月,畿内大雨,漷州、昌平、香河、宝坻等县水,没民田庐。

  八月,丙戌,官军击蔡五九,宁都围解。五九益修攻具,招集失业之民,势益张,遂陷汀州宁化县,僭称王号;遣江浙行省平章章律等率兵讨之。

  己丑,帝至自上都。

  乙未,台臣言:“蔡五九之变,皆由鼐智密鼎经理田粮,与郡县横加酷暴,逼抑至此;新丰一县,撤民庐千九百区,夷墓扬骨,虚张顷亩,流毒居民。请罢经理及冒括田租。”时台臣不敢斥言特们德尔建议之非,但言有司奉行不善,帝悟其弊,命罢其役。诏下,民大悦,由是五九之势渐衰。

  壬寅,增国子生百员,岁贡伴读四员。

  诏江浙行省印《农桑辑要》万部,颁降有司遵守劝课。

  旌表贵州达噜噶齐相兀孙妻死节。

  监察御史纳琳言事忤旨,帝怒叵测,中丞杨多尔济救之,一日至八九奏,曰:“臣非爱纳琳,诚不愿陛下有杀御史之名。”帝曰:“为卿宥之,可左迁昌平令。”多尔济曰:“以御史宰京邑,无不可者。但以言事而得左迁,恐后之来者用是为戒,不肯复言矣。”帝不允。后数日,帝读《贞观政要》,多尔济侍侧,帝顾谓曰:“魏征,古之遗直也,朕安得用之?”对曰:“直由太宗。太宗不听,征虽直,将焉用之!”帝笑曰:“卿意在纳琳耶?当赦之以成尔直。”有上书论朝政阙失,面触宰相,宰相怒,将取旨杀之。多尔济曰:“诏书云‘言虽不当,无罪。’今若此,何以示信天下!果诛之,臣亦负其职矣。”帝悟,释之,于是特加昭文馆大学士、荣禄大夫,以旌其直。

  时位一品者,多乘间邀王爵,赠先世,或谓多尔济可援例以请,多尔济曰:“家世寒微,幸际遇至此,已惧弗称,尚敢多求乎!且我为之,何以风励侥幸者乎?”

  九月,丁未,章律以括田逼死九人,敕吏部尚书王居仁等鞫之。

  壬戌,蔡五九众溃,伏诛,馀党悉平。赏军士讨捕功,并官死事者子孙。

  参知政事赵世延,居中书二十月,迁御史中丞,诏省臣自平章以下相率送之官,其礼前所无有。由是为权臣所忌,乃用皇太后旨,出世延为云南行省右丞。陛辞,帝特命仍还台为中丞。

  冬,十月,庚辰,以淮西廉访使郭贯为中书参知政事。

  乙未,授白云宗主沈明仁荣禄大夫、司空。

  丁酉,加授特们德尔太师。

  十一月,丙午,客星变为彗,犯紫微垣,历轸至壁十五宿。辛未,以星变,赦天下,减免各路差税有差。丞相哈克繖等乞避位,帝曰:“此朕之愆,岂卿等所致!其复乃职。苟政有过差,毋惮于改。又,凡可以安百姓者,当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变可弭也。”

  辽东肃政廉访使尉迟德诚上疏言事,其略曰:“劳诸王以怀其心,防出入以严宫禁,正谏官以远谗佞,崇科目以求人才,立常平以备荒年,汰僧、道以宽民力,举贤良以励忠孝,抑奢侈以厚风俗”,及拯钞法、裁冗官等事,不报。德诚寻卒。

  甲戌,封武宗子和实拉为周王,出镇云南。

  初,武宗立帝为太子,命以次传位于和实拉。已而丞相三宝努复劝武宗立其子,既乃以哈喇托克托言而止。至是议立太子,特们德尔欲固位取宠,乃请立皇子硕迪巴拉,又与太后幸臣实勒们谮和实拉于两宫,遂有是命。

  又谮哈喇托克托为武宗旧臣,诏逮至京师。居数日,绰和尔、实勒们传两宫旨谕托克托曰:“初疑汝亲于所事,故召汝。今察汝无他,其复还镇。”托克托入谢太后曰:“臣虽被先帝知遇,而受太后及今上恩不为不深,岂敢昧所自乎!”未几,迁江西行省左丞相。

  十二月,庚寅,增置平江路行用库。

  癸巳,命省臣定拟封赠通例,俾高下适宜以闻。

  旌表汀州宁化县民赖禄孙孝行。

  蔡五九之乱,禄孙负其母,挈其妻,随众入山避之。盗至,众散走,禄孙守母不去。盗将刃其母,禄孙以身翼蔽曰:“宁杀我,勿伤吾母。”时母病,渴,觅水不得,禄孙含唾喣之,盗相顾骇叹,不忍害,反取水与之。有掠其妻去者,众责之曰:“奈何辱孝子妇!”使归之。事闻。赐旌表。

  朝廷以吏多滞事,责曹案不如程者。令下刑部,尚书谢让曰:“刑狱非钱谷、铨选之比,宽以岁月,尚虑失实,岂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独得不责稽迟。

  ◎延祐三年

  春,正月,乙巳,赈汉阳路饥。

  丙午,增置晋王府属官。

  以真定、保定洊饥,禁畋猎。

  改直沽为海津镇。

  二月,丁丑,调海口屯储汉军隶临清运粮万户府,以供转漕。

  戊寅,赈河间等处饥。

  庚寅,彗灭。自去年十一月丙午始见,至是乃灭,凡百有五日。

  壬子,敕卫辉、昌平守臣修殷比干、唐狄仁杰祠,岁时致祭。

  三月,甲寅,敕中书右丞萧拜珠及陕西四川省臣各一员,护送周王和实拉之云南。置周王常侍府官属,以遥授中书左丞相图古勒、大司徒鄂尔多、中政使尚嘉努、山北、辽阳等路蒙古军万户博啰、翰林侍讲学士嘉珲等并常侍,中卫亲军都指挥使唐古、兵部尚书赛罕巴图鲁为中尉,仍置谘议、记室各二员,遣就镇。

  癸亥,帝如上都。

  壬申,鹰坊博啰等扰民于大同,敕拘还所奉玺书。

  禁天下春时田猎。初议犯者抵死,左司郎中韩若愚曰:“齐宣王之囿方四十里,杀其麇鹿者如杀人之罪,孟子非之。”众以为然,遂减其刑。

  太史令郭守敬卒于位,年八十六。

  守敬历数、仪象之学,并为时用,其尤济时者为水利之学。决金口以下西山之伐,而京师财用饶;复三白渠以溉濒河之地,而灵夏军储足;引汶、泗以接江、淮之派,而燕、吴漕运通;建斗闸以开白浮之源,而公私陆费省。其在西夏,尝挽舟溯流而上究所谓河源者;又尝自孟门以东,循黄河故道,纵广数百里间,皆为测量地平,或可以分杀河势,或可以溉灌田土,具有图志;又尝以海百较京师至汴梁地形高下之差,或汴梁之水去海甚远,其流峻,而京师之水去海至近,其流甚缓。其言皆有征验,论者惜其未尽见用云。

  夏,四月,癸酉朔,以河南流民群聚渡江,所过扰害,命行台、廉访使以见贮赃钞赈之。

  横州猺蛮为寇,命湖广省发兵讨捕。

  己亥,以淮东廉访司签事苗好谦善课民农桑,赐衣一袭。

  庚子,命中书省与御史台、翰林、集贤院集议封赠通制,著为令。

  赈辽阳、盖州及南丰州饥。

  是月,前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陈天祥卒于家,年八十,谥文忠。

  五月,庚申,以大都留守拜特穆尔为中书平章政事。擢中书右丞萧拜珠为平章政事,左丞阿尔哈雅为右丞,郭贯为左丞,参议布哈为参知政事。时特们德尔恃势贪虐,凶秽愈甚,于是进拜珠为平章,稍牵制之。

  庚午,置甘肃儒学提举司,辽阳金银铁冶提举司。

  赈衡、永等路饥。

  六月,乙亥,制封孟轲父为邾国公,母为邾国宣献夫人。

  丙子,融、宾、柳州猺蛮叛,命湖广行省遣官督兵捕之。

  丁丑,敕:“凡鞫囚,非强盗毋加酷刑。”

  丁酉,河决汴梁,没民居,发粮赈之。

  秋,七月,壬子,命御史大夫巴图托欢整治台纲,仍降诏宣谕中外。

  丙寅,复以雅克特穆尔知枢密院事。

  八月,癸酉,以兵部尚书奇达为中书参知政事。

  己卯,帝至自上都。

  戊戌,置织佛像工匠提调所。

  九月,辛丑,以中书左丞郭贯为集贤大学士,集贤大学士王毅为左丞。毅旋出为江浙行省左丞。

  庚戌,升缙山县为龙庆州,以帝生是县故也。

  己未,冀宁、晋宁路地震。

  丙寅,太白经天。

  冬,十月,辛未,以江南行省侍御史高昉为中书参知政事。

  壬申,有事于太庙。

  壬午,河南路地震。

  庚寅,敕五台灵鹫寺置铁冶提举司。

  丁酉,禁民有父在者不得私贷人钱及鬻墓木。

  是月,周王和实拉次延安,图古勒、尚嘉努、博啰及武宗旧臣哩日、锡布鼎、哈巴勒图等皆来会。嘉珲谋曰:“天下者,我武皇之天下也。出镇之事,本非上意,由左右构斗致然。请以其故白行省,俾闻之朝廷,庶可杜塞离间;不然,事变叵测。”遂与数骑驰去。

  先是哈斯罕为太师,特们德尔夺其位,出之,为陕西行省左丞相。及嘉珲等至,即与平章政事塔齐尔、行台御史大夫图鲁布、中丞托欢悉发关中兵,分道自潼关、河中府入。已而塔齐尔、托欢中悔,袭杀阿斯罕、嘉珲于河中,周王遂西行至北边金山。西北诸王察克台等闻周王至,咸率众来附。周王至其部,与定约束,十馀年间,边境宁谧。

  初,宣德府人武恪,以神童游学江南。吴澄为江西儒学副提举,荐入国学肄业,选为亲王和实拉说书秀才。及以周王出镇,恪在行,王欲起兵陕西,恪谏曰:“太子此行,于国有君命,于家有叔父之命,今若向京师发一箭,史官必书太子反。”左右恶恪言,乃曰:“武秀才有母在京,合遣归。”恪遂还大都,居陋巷,教训子弟。

  十一月,壬寅,命监察御史监治岭北,钩校钱粮,半岁而代。

  大万宁寺僧以所佩国公印移文有司,紊乱官政,敕禁止之。

  十二月,庚午,以知枢密院事图古勒为陕西行省左丞相。

  丁亥,立皇子硕迪巴拉为皇太子,兼中书令、枢密使,皇后鸿吉哩氏所生也。帝以嫡子,欲立之,硕迪巴拉入谒皇太后,固辞,曰:“臣幼无能,且有兄,宜立兄,以臣辅之。”太后不许,遂立为太子,授金宝,开府,置官属。

  监察御史马祖常上言:“皇太子天赋美姿,急宜招延天下硕德雅望、文采博通之士,朝夕起居以侍左右,辅养懿美,薰陶冲和。《传》云:‘成王始为太子也,太公为师,周公为辅,召公为保,伯禽、唐叔与游,目不睹淫艳,耳不闻优笑,居不近庸邪。及为君也,血气既定,游习既成,虽有放心,不能夺已成之性。’今皇太子春秋鼎盛,请建立宫寮,核求名实相副,调护羽翼储闱之才;臣仆亦宜精择,不可杂以商贾冗琐之流。天下休戚之源,实在于此。”御史段辅、太子詹事郭实等并请近贤人、择师傅,帝嘉纳之。

  是岁,翰林学士承旨程钜夫以病乞骸骨,归田里,不允。命尚医给药物,官其子大本郊祀署令,以便侍养,时令近臣抚视,且劳之曰:“卿,世祖旧臣,惟忠惟贞,其勉加餐粥,少留京师,以副朕心。”钜夫请益坚,特授光禄大夫,赐上尊,命群臣饮钱于齐化门外,给驿南还,敕行省及有司常加存问。

  集贤学士赵孟頫,以钜夫荐起家,帝眷顾甚厚,以字呼之而不名,至是擢孟頫为翰林学士承旨。帝尝与侍臣论文学之士,以孟頫比唐李白、宋苏轼。又尝称孟頫操履纯正,博学多闻,书画绝伦,旁通佛、老之旨,皆人所不及,有不悦者间之,帝初若不闻者。又有上书者,言《国史》所载,不宜使孟頫与闻,帝乃曰:“赵子昂,世祖所简拔,朕特优以礼貌,置于馆阁,典司述作,传之后世,此辈呶呶何也!”俄赐钞五百锭。孟頫尝累月不至宫中,帝以问左右,皆谓其年老畏寒,敕御府赐貂鼠衣。

  皇庆中,命西僧必兰纳识里翻绎诸梵经典,至是特赐银印,授光禄大夫。

     ○仁宗圣文钦孝皇帝延祐四年(丁巳,一三一七年)

  春,正月,庚子,帝谓左右曰:“中书比奏百姓乏食,宜加赈恤。朕思民饥若此,岂政有过差以致然欤?向诏百司务遵世祖成宪,宜勉力奉行,辅朕不逮,惟当省刑薄赋,庶使百姓各遂其生也。”

  乙卯,诸王托克托驻云南,扰害军民,以昂辉代之。丙辰,以知枢密院事鄂勒哲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

  壬戌,冀宁路地震。

  闰月,丙戌,以立皇太子诏天下,赐鳏寡孤独钞,减免各路租税有差。

  辛卯,封拜特穆尔为汾阳王。

  壬辰,赈汴梁等路饥。

  二月,甲辰,敕郡县各社复置义仓。

  戊申,授近侍鄂勒哲布哈翰林侍读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

  乙丑,升蒙古国子监秩正三品,赐银印。

  三月,丁卯,帝如上都。

  夏,四月,己亥,德安旱,免屯田租。

  戊申,达哈逊寇边,吴王多勒达等败之,赐赉有差。

  乙丑,帝夜坐,忧旱,谓侍臣曰:“雨昜不时,奈何?”萧拜珠曰:“宰相之过也。”帝曰:“卿不在中省耶?萧拜珠惶愧。顷之,帝露香默祷。既而大雨,左右以雨衣进,帝曰:“朕为民祈雨,何避焉!”

  翰林学士承旨图古勒都尔密实、刘赓等译《大学衍义》以进,帝览之,谓群臣曰:“《大学衍义》议论甚嘉,其令翰林学士阿琳特穆尔编译之。”

  五月,戊寅,改太子卫率府为中翊府。

  壬午,黄州、高邮、真州、建宁等处,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伤人及盗者罪之,馀并给粮遣归。”

  以翰林学士承旨齐勒特穆尔为中书平章政事;以平章乌拜都拉为集贤大学士。己丑,擢左丞阿尔哈雅为平章政事,参政奇塔为右丞,高昉为左丞。

  己丑,以参议中书省事完珠、张思明为参知政事。

  浮屠妙总统有宠,敕中书官其弟五品,思明执不可。帝大怒,召见,切责之,对曰:“选法,天下公器。径路一开,来者杂遝,故宁违旨获戾,不忍隳祖宗成宪,使四方得窥陛下浅深也。”帝心然其言而业已许之,曰:“卿可姑与之,后勿为例。”乃以为万亿库提举,不与散官。

  六月,戊申,中书右丞相特们德尔罢,以左丞相哈克繖为右丞相。

  特们德尔贪虐日甚,中外切齿,群臣不知所为,中丞杨多尔济慨然以纠正其罪为己任。上都富民张弼,杀人系狱,特们德尔使家奴胁留守贺胜使出之,胜不可。而多尔济已廉得其赃巨万,乃与萧拜珠及胜奏发其事,内外御史共劾奏其“桀黠奸贪,欺上罔下;占据晋王田及卫兵牧地;窃食郊庙供祀马;受人珠宝之贿,动以万计。且既位极人臣,又领宣政院事,以其子巴尔济苏为之使,诸子无功于国,尽居贵显,纵家奴凌虐官府,为害百端。以致阴阳不和,山移地震,灾异数见,百姓流亡;己乃恬然略无省悔。私家之富,又在阿哈玛特、僧格之上。四海疾怨已久,愿早加显戮以示天下。”奏上,帝震怒,诏逮问,特们德尔逃匿兴圣近侍家。帝为不御酒数日以待决狱,诛其大奴同恶数人,特们德尔终不能得。多尔济持之急,徽政近臣以太后旨,召多尔济至宫门责之,对曰:“待罪御史,奉行祖宗法,非敢违太后旨也。”帝不忍伤太后意,但罢其相位,而迁多尔济为集贤学士。

  己酉、乌拜都拉复为中书平章政事。

  参知政事张思明,持法峭直,近臣疾之,日构谗间,迁工部尚书。帝顾左右曰:“张士瞻居工部,得毋怏怏乎?”对曰:“勤职如初。”帝嘉叹之,旋授宣徽院副使。士瞻,思明之字也。

  壬子,以工部尚书王桂为中书参知政事。

  癸亥,禁总摄沈明仁所佩司空印,毋移文有司。

  秋,七月,乙亥,中书平章政事李孟罢。

  孟以衰病,乞解政权归田里,帝不得已,从所请。复为翰林学士,入侍宴间,礼遇尤厚。

  以江浙行省左丞王毅为中书平章政事。

  己丑,成纪县山崩,土石溃徙,坏田稼庐舍,压死居民。

  辛卯,冀宁路地震。

  帝谕省臣曰:“比闻蒙古诸部困乏,往往鬻子女于民家为婢,其命有司赎之还各部。”

  帝出,见卫土有敝衣者,驻马问之,对曰:“戍守边镇逾十五年,故贫耳。”帝曰:“此辈久劳于外,留守臣未尝以闻,非朕亲见,何由知之!自今有类此者,必言于朕。”因命赐之钱帛。

  八月,丙申,帝至自上都。

  庚申,哈克繖奏事毕,帝问曰:“卿等日所行者何事?”哈克繖对曰:“臣等第奉行诏旨而已。”帝曰:“卿等何曾奉行朕旨!虽祖宗遗训,朝廷法令,皆不遵守。夫法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自古及今,未有法不立而天下治者。使人君治法,宰相能守而勿失,则下民知所畏避,纪纲可立,风俗可厚。其或法驰民慢,怨言并兴,欲求治安,岂不难哉!”

  帝在御已久,犹居东宫,而饮酒无度,监察御史马祖常上言:“天子承天继统,当极保爱。玉食之御,犹必审五味之宜;酒醴之供,可不思百拜之义!大内正衙朝贺之地,虽陛下不忘东宫之旧,窃虑起民间观听之疑。且国家百年,朝仪尚阙,诚使群臣奏对之际,御史执简,史官执笔,则虽有怀奸利乞官赏者,不敢出诸其口。乞令中书集议,或三日、二日,常出视朝,则治道昭明,生民之福也。”

  九月,丙寅,右丞相哈克繖言:“故事,丞相必用蒙古勋臣;臣西域人,不厌人望。”遂恳辞相位。制以宣徽院使遥授左丞相巴达锡为中书右丞相,哈克繖仍左丞相。

  壬辰,岭北地震,凡三日。

  冬,十月,甲午,有事于太庙。

  壬寅,遣御史大夫巴图、参知政事王桂祭陕西岳镇、名山;赈恤秦州被灾之民。

  癸酉,监察御史言:“官吏丁忧起复,人情惊惑,请禁止以绝侥幸。惟朝廷耆旧特旨起复者,不在禁例。”制可。

  十一月,己卯,复浚扬州运河。

  壬辰,谕诸宿卫:“入直各居其次,非有旨不得上殿,阑入禁中者坐罪。大臣许从二人,它官一人,门者讥其出入。”

  十二月,丁酉,复广州采金、银、珠子都提举司。

  饶州路大饥,米价翔踊,总管王都中以官仓之米定其价为三等,言于江浙行省,以为须粜以下等价,民乃可得食,未报,辄于下等减价十之二,使民就粜。行省怒其专擅,都中曰:“饶去杭几二千里,比议定往还,非半月不可。人七日不食则死,安能忍死以待乎!”其民相与言曰:“公为我辈减米价,公果得罪,我辈当鬻妻子以代公偿。”会行省左右司都事王克敬言于其丞相曰:“鄱阳去此甚远,比待报,民且死。彼为仁,而吾属顾为不仁乎?”都中乃得免。郡岁贡金,而金户贫富不常,都中考得其实,乃更定之;包银之法,户不过二两,而州县征之加十倍,都中责之一以诏书从事。

  江浙行省遣王克敬往四明监倭人互市。

  先是往监者惧有叵测,必严兵自卫,如待大敌。克敬至,悉去之,抚以恩意,皆帖然无敢哔者。吴人从军征日本陷于倭者,及是从至中国,诉于克敬,愿还本乡。或恐为祸阶,克敬曰:“岂有军士怀恩德来归而不之纳耶?脱有衅,吾当坐。”事闻,朝廷嘉之。

  ◎延祐五年

  春,正月,甲戌,懿州地震。

  丙子,安南来贡。

  乙酉,敕:“诸王位下民在大都者,与民均役。”

  丁亥,会试进士。

  是月,召前中书右丞尚文为太子詹事。

  河北、河南道廉访副使鄂啰言:“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滔滔南流,莫能御遏;陈、颍濒河膏腴之地浸没,百姓流散。今水迫汴城,远无数里,倘值霖雨水溢,仓猝何以防御!方今农隙,宜为讲究,使水归故道,达于江、淮,不惟陈、颍之民得遂其生,而汴城亦可恃以无患。”诏都水监与汴梁路分监修治。以二月兴工,至三月而毕。

  以真定路总管曹伯启为司农丞,命至江浙议盐法。伯启既至,罢检校官,置六仓于浙东、西,设运盐官;输运有期,出纳有次,船户、仓吏资卖漏失者有罚。归报,著为令。

  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和宁路地震。

  丁酉,秦州秦安县山崩。

  戊申,建鹿顶殿于文德殿后。

  辛亥,敕杭州守臣,春、秋祭淮安忠武王巴延祠。

  乙卯,命中书省汰不急之役。

  敕上都诸寺、权豪商贩货物并输税课。

  戊午,给书西天字《维摩经》金三千两。

  初,宣徽院使岁会内廷佛事之费,以斤数者,面四十万九千五百,油七万九千,酥蜜共五万馀。盖自至元三十年间,醮祠佛事之目仅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馀;至是僧徒冒利无厌,岁费滋甚,较之大德,又不知几倍矣。

  三月,辛酉,尚文入见,年八十二矣。帝顾太保库春而目之曰:“此自世祖皇帝效力,洁净人也。”徐谕曰:“汝知古今,识道理,练大务,皇太子托汝善辅之,有言勿吝善教,此朕意也。”文见太子,首以念祖宗、孝两宫、养德性、辨邪正陈之,太子异其言。

  戊辰,廷试进士,赐呼图达勒、霍希贤以下五十人及第、出身。

  癸未,命晋王伊苏特穆尔赈辽东贪民。

  给金九百两,银百五十两,书金字《藏经》。

  乙酉,御史台言诸司近侍隔越中书闻奏者,请如旧制论罪,从之。

  曹伯启擢南台治书侍御史,上言:“扬清激浊,属在台宪。诸被枉赴诉者,实则直之,妄则加论可也。今诉冤一切不问,岂风纪定制乎!”伯启俄去位。

  夏,四月,乙亥,眈罗辅猎户成金等为寇,敕征东行省督兵捕之。

  庚戌,免怀孟、河南南阳居民所输陕西盐课。时解州盐池为水所坏,命怀孟等处食陕西红盐。后以地远,改食沧盐,而仍输课陕西,民不堪命,故免之。

  甲寅,以侍御史敬俨为中书参知政事。

  俨初为侍御史,台臣有劾去而复职者,御史复劾之。章再上,命丞相、枢密共决之。俨曰:“如是则台事去矣。”遂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头请代,帝曰:“事非由汝,其复位。”至是拜参政。台臣复奏留之,俨亦陛辞,不允,赐《大学衍义》及所服犀带。旧制,诸院及寺监得奏除其僚属,岁久多冒滥,富民或以赂进,有至大官者。俨以名爵当慎惜,会台臣亦以为言,乃奏悉追夺之,著为令。

  戊午,帝如上都。

  五月,丁卯,以御史中丞伊拉齐为中书右丞。

  壬申,监察御史言:“比年名爵冒滥,太尉、司徒、国公,接迹于朝。昔奉诏裁罢,中外莫不欣悦;近闻礼部奉旨铸太尉、司徒、司空等印二十有六,此辈无功于国,载在史册,贻笑将来。请自今,门阀贵重、勋业昭著者,存留一二,馀并革去。”从之。

  癸酉,遣官分道减杖笞以下罪。

  己卯,德庆路地震。

  巩昌陇西县大雨,南土山崩,压死居民;给粮赈之。

  太子詹事尚文,以年老不受俸,帝慰留之,仍谕其尽言教太子。寻谢病归。

  六月,辛卯,御史台言:“昔遣章律等经理江浙、江西、河南田粮,虚增粮数,流毒生民,已尝奉旨俟三年征租。今及其期,若江浙、江西当如例输之,其河南请视旧例减半征之。”

  乙巳,术者赵子玉等七人伏诛。时魏王阿穆尔克以罪贬高丽,子玉言于王傅司马曹图卜台等曰:“阿穆尔克名应图谶。”于是潜谋备兵器、衣甲、旗鼓,航海往高丽取阿穆尔克至大都,俟时而发。行次利津县,事觉,诛之。

  西番土寇作乱,敕甘肃省调兵捕之。

  以宣政院副使张思明为西京宣慰使。岭北戍士多贫者,岁凶相挺为变。思明威惠并行,边境乃安,因条上和林运粮不便十二事。帝劳以端砚、上尊。

  秋,七月,壬申,御史中丞赵简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选耆儒敷陈道义。今李铨侍东宫说书,未谙经史,请别求硕学,分进讲读,实宗社无疆之福。”制可之。

  诸王布里雅敦之叛,诸王额森、实列吉及卫士多岱、巴图坐持两端,不助官军进讨,敕流额森江西,实列吉湖广,多岱衡州,巴图潭州。

  癸酉,拘魏王阿穆尔克王傅印。

  壬午,罢河南行省左丞陈英等所括民田,止如旧例输税。

  戊子,巩昌路宁远县山崩。

  加封楚三闾大夫屈原为忠节清烈公。

  八月,庚子,帝至自上都。

  是月,伏羌县山崩;秦州成纪县暴雨,山崩,朽壤坟起,覆没畜产。

  九月,癸亥,大司农迈珠进司农丞苗好谦所撰《栽桑图说》,帝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间。

  丁卯,以中书右丞伊拉齐为中书平章政事,左丞高昉为右丞,参知政事完珠为左丞,吏部尚书雅济格为参知政事。

  甲戌,以作佛事,释重囚三人,轻囚五十三人。

  己卯,以江浙行省所印《大学衍义》五十部赐朝臣。

  丁亥,立行宣政院于杭州,设官八员。

  大同路金城县大雨雹。

  先是,播州南宁长官洛么作乱,思州守臣诏谕之。冬,十月,己丑,洛么遣人以方物入贡。

  癸巳,改中翊府为羽林亲军都指挥使司。

  甲午,有事于太庙。

  癸丑,赣州路雩都县里胥刘景周,以有司征括田新租,聚众作乱,敕免征新租,招谕之。

  十一月,丁卯,用监察御史奈曼台等言,追夺建康富民王训等白身滥受宣敕;仍禁冒籍贯宿卫及巧受远方职官、不赴任求别调者,隐匿不自首者罪之。

  癸未,敕增江西茶运司荼课。

  初,世祖时,置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总江南及两淮茶税,寻改江西。其税自二万四千锭以渐增至一十九万二千八百锭,至是又因江西茶副帕合哩鼎言,立减引增课之法,敕以二十五万锭为额,复增至十二八万九千馀锭。郡县所输,竭山谷之产,不能充其半,馀皆酷取民间,岁以为常。时转运使得以专制有司,凡五品以下官皆杖决,州县莫敢谁何。江南佥事邓文原请罢其司,俾郡县领之,不报。

  十二月,辛亥,置重庆路江津、巴县屯田,省成都岁漕万二千石。

  是岁,中书平章政事、商议枢密院事齐诺乞致仕,许之,仍给半俸,终其身。

  齐诺退居濮上,筑先圣燕居祠堂于历山之下,聚书万卷,延名师教其乡里子弟,出私田百亩以供养之。有司以闻,赐额历山书院。家居七年而卒,年七十一,谥景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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