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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平御览周郡部·卷十七 (李昉)
  • 译文及注释

  ○江南道下

  越州

  《十道志》曰:越州,会稽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

  《春秋元命苞》曰: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

  《史记》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夏后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

  《吴志》曰:会稽南面连山万重,北带沧海千里。

  《舆地志》曰:顺帝时,阳羡人周嘉上书,请分浙江以西为吴郡,东为会稽郡。

  《宋略》曰:会稽山阴编户三万,号为天下繁剧。王羲之云:"每行山阴道上,如镜中游。"王献之望镜湖澄澈,清流泻注,乃云:"山川之美,使人应接不暇。"

  《郡国志》曰:越王北面以事吴,后终灭吴。

  《汉志》曰:会稽郡,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领曲阿等县三十六。

  《吴越春秋》曰:禹巡行天下,归还大越,会计修国之道,以会计名山,仍为地号也。

  《汉志》曰:剡县,属会稽。莽曰尽忠。

  《南史》曰:张稷为剡令,至嵊亭,生子,因名嵊,字四山。

  《汉志》曰:诸暨县,属会稽郡。莽曰疏虏。

  《十道志》曰:县有暨浦诸山,因以为名。

  《会稽志》曰:龟山之下有东武里,即琅琊东武县。山一夕移於此,东武人皆从此,故里不动。

  歙州

  《十道志》曰:歙州,新安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越。秦属丹阳郡。

  《汉志》曰:歙,都尉治。属丹阳郡。

  《汉志》曰:黝县,属丹阳郡。渐江水出焉。成帝鸿嘉二年,为广德国。王莽曰愬虏。师古曰:黝音伊,字与黟同。

  《晋书》曰:孔愉,字敬康,会稽人。永嘉之乱,避地入新安山谷中,以稼穑、读书为业,信著乡里。后奄忽而去。人皆以为神,为之立庙孔灵村。

  《梁书》曰:任昉为新安太守,调枫香二石,始入三两,便止,不欲遗之后人。及下任,惟有桃花米二十石。

  《图经》曰:绩溪县,以界内乳溪与徽溪相去一里,回转屈曲,并流离而复合,谓之绩溪,县因名焉。

  《图经》曰:任昉为新安太守,因行春至此,爱其云溪,缘源寻幽,累日不返。百姓因名其溪为昉溪,村名昉村。

  又曰:新安贡柿心墨、木黝之字,县职此之由。

  又曰:祈门县,本名阊门,著於秦、汉之代县,有巨石夹流水两相对,其状似门,故号阊门。

  又曰:婺源县,本晋休宁县。

  《东阳记》曰:上应婺女,故名之。

  明州

  《十道志》曰:明州,馀姚郡。古舜为馀姚之墟。

  《史记》曰:越王勾践平吴,徙夫差于甬东。

  《汉志》曰:馀姚,属会稽郡。本鄮县之地。

  《风土记》曰:舜支庶所封,故曰余姚。

  《舆地志》曰:邑人以其海中物产於山下鄮易,因名鄮县。

  《图经》曰:鄮县有甬东及句章故城。

  台州

  《十道志》曰:台州,古越州,会稽郡之地。《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秦属闽中郡。后越王无疆七代孙闽君摇率越人佐汉伐秦,惠帝录其功,封摇为东海王,都於瓯。

  《山海经》曰:瓯在海中。郭璞注云:今临海永宁县即东瓯故地也。若在南海中郁林郡为西瓯。

  《吴地记》曰:《汉书》:"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於天子,天子遣太中大夫严助发兵往救,未至,闽越止兵;东瓯乃举国徒中国,处之江淮间。"而后遗人往往渐出,乃以东瓯地为回浦县。

  《汉志》曰:回浦,东部都尉理。属会稽郡。杨雄解嘲曰:"东南一尉,西北一候。"

  《十道志》曰:唐武德四年,讨平李子通,於临海县置海州。五年,改海州为台州。

  处州

  《图经》曰:处州,缙云郡。古缙云之墟也。秦为会稽郡地。汉初为东瓯地,后以为回浦县。光武更名章安。晋分为永嘉郡。

  《舆地志》曰:永嘉郡,本会稽东部地。晋明帝大宁元年,分临海等立永嘉郡。

  《图经》曰:丽水县有恶道,恶道有突星濑。谢灵运与弟书曰:"闻恶道溪中,九十九里有五十九滩。"《永嘉记》曰:王右军游恶道,叹其奇绝,遂书突星濑於石。

  《舆地志》曰:松阳县,本章安南乡,汉末立为县。《吴地记》曰:县东南临大溪有松阳树,大八十一围,腹中空可容三十人坐,故取此为名。王右军尝往看之。《永嘉记》曰:青田县有草叶似竹,可染碧,名为竹青。此地所丰,故名青田。《浮丘公相鹤经》曰:青田之鹤。

  温州

  《十道志》曰:温州,永嘉郡。会稽之东境也。汉永建四年,置永宁县。

  《郡国志》曰:永嘉为东瓯,郁林为西越,斯地蚕一年八熟。

  《图经》曰:永嘉县,汉治县之地,后汉改为章安县。

  《汉志》曰:冶,本闽越地。属会稽郡。

  婺州

  《十道志》曰:婺州,东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为越之西界。秦属会稽郡。汉初属荆、吴二国。

  《郡国志》曰:婺州,正得东越之地,汉时其地属会稽,为东扬州。人俗轻躁,少信行,好淫祀。

  郑缉之《东阳记》曰:此境於会稽西部,尝置都尉理於此矣。吴宝鼎元年,始分会稽置东阳郡。隋平陈,置婺州,盖取其地於天文为婺女之分野。

  《异苑》曰:东阳颜乌以淳孝著闻,群鸟助,衔土块为坟,乌口皆伤。一境以为至孝所致,因以县名乌伤。

  《十道志》曰:唐武德七年,改乌伤为义乌。

  衢州

  《十道志》曰:衢州,信安郡。土地所属与婺州同。唐武德四年,平李子通,於信安县置。西有三衢山,因以为名。

  《舆地志》曰:后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县立新安县。晋太康元年,以弘农有新安,改名为信安。

  《左传》曰:越伐吴,王孙弥庸观越,见姑蔑之旗。杜注云:今东阳太蔑县是。

  《舆地志》曰:太蔑,秦、汉为太末县,今龙丘及《春秋》东阳太末县也。

  潭州

  《十道志》曰:潭州,长沙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黔中郡之南境。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置湘州。隋平陈,改湘州为潭州。

  《史记天官书》曰:翼、轸为楚分。傍一小星,为长沙星。

  《汉书》曰:高帝封番君芮为长沙王。

  又曰:长沙定王发,景帝二年立,以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应劭曰: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乃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

  《郡国志》曰:炎帝神农氏葬於长沙。长沙之尾,东至江夏,谓之沙羡,是其地。

  《十三州志》曰:西自湘江,至东莱万里,故曰长沙。

  《湘州记》曰: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盖取星以名焉。

  《遁甲经》曰:长沙之地,云阳之墟,可以长生,可以避世。

  《湘中记》曰:其地有舜之遗风,人多纯朴,今故老犹弹五弦琴,好为《渔父吟》。

  《湖南风土记》曰:长沙下湿,丈夫多夭折。俗信鬼,好淫祀,第芦为室,颇杂越风。

  岳州

  《十道志》曰:岳州,巴陵郡。《禹贡》荆州之域,古三苗国地。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晋分长沙之巴陵,置建昌郡,在巴陵。齐武封子伦为巴陵王。梁封齐明帝子宝义为巴陵王,奉齐后,以备三恪。隋平陈,改为岳州。

  《寻江记》曰: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

  《淮南子》曰:斩修蛇於洞庭。

  《十道志》曰:巴陵县,本汉下隽县之巴丘地。

  《汉书·地理志》曰:下隽县,属长沙郡。

  《十道志》曰:华容县,本汉孱陵县。

  衡州

  《十道志》曰:衡州,衡阳郡。春秋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为酃县地,属长沙国。吴分长沙之东部,立为湘东郡。隋平陈,罢郡为衡州,因衡山以取名。

  《尚书·禹贡》曰:荆及衡阳惟荆州。

  甄烈《湘州记》曰:宋大明中,望气者云湘东有天子气,遣日者巡视,斩冈以厌之。鄩湘东王为天子。(即明帝也。)

  《图经》曰:茶陵县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

  永州

  《十道志》曰:永州,零陵县。《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楚之南境。秦属长沙郡。汉属长沙国。晋以零陵属湘州。隋平陈,置永州,因永为水名。

  《梁书》曰:孙谦,字长逊。为零陵太守,有善绩,吏人安之。先是,部多猛兽,谦至绝迹;乃去官之夜,猛兽即害居人。

  甄烈《湘州记》曰:石燕山,石形似燕,大小如一山,明净即颉颃飞翔。

  罗含《湘中记》曰:石燕在泉陵县,雷风则群飞,然其土人稀有见者。

  又《十道志》曰:零陵县,本汉泉陵县。

  道州

  《十道志》曰:道州,江华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汉属长沙国。唐贞观八年,为道州。

  《图经》曰:昔舜封象有鼻国,即其地。

  郴州

  《十道志》曰:郴州,桂陵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高祖二年,分长沙南境立桂阳郡,属荆州部,居郴。梁元帝为卢阳郡,属衡州。隋平陈,改为郴州。

  《史记》曰:项羽徙义帝於长沙,都郴。

  连州

  《十道志》曰:连州,连山郡。春秋时楚地。秦为长沙郡之南境。二汉为桂阳郡之桂阳县。吴属始兴郡,晋因之,宋於此立宋安郡,后盾齐如之。梁为阳山郡。唐武德四年,改为连州,以郡南黄连岭为名。

  邵州

  《十道志》曰:邵州,邵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秦为长沙郡。汉为昭陵县,属零陵郡。吴分零陵北部为邵陵郡,属荆州,即今州也。晋武改昭阳为邵阳。唐贞观十年,改为邵州。

  又曰:邵阳县,本汉昭陵县地,属长沙国。

  黔州

  《十道志》曰:黔州,黔中郡。《禹贡》荆州之域。战国为楚黔中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其地又属焉。汉武陵郡之酉阳县地,武陵五溪蛮之西界也。周武帝保定四年,蛮帅田思鹤以地内附,置奉州。建德三年,改为黔州。

  《吴录》曰:黔阳,属武陵郡。黔阳,今辰州三亭县西故城是也。

  思州

  《十道志》曰:思州,宁夷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楚地。隋开皇十八年,始置务川县,属庸州。唐武德元年,以务川当牂柯要路,置务州。贞观八年,改为思州,因思邛水为名。

  费州

  《十道志》曰:费州,涪川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汉武帝元鼎六年,通牂柯道,置牂柯郡,其地属焉。江山阻远,为俚獠所居,多不臣附。周宣政元年,獠王元殊多质等归国,遂立州,取费水为名。

  《九州要记》曰:九丘之外,有费州。

  辰州

  《十道志》曰:辰州,卢溪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其地即古蛮夷之地。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蛮夷,置黔中郡。汉改黔中为武陵郡。隋开皇平陈,改为辰州。

  《沅陵记》曰:五溪十洞颇为边患,自马伏波征南之后,虽为郡县,其民叛扰,代或有之,盖恃山险所致。

  《十道志》曰:壶头山,后汉马援征五溪蛮,取壶头山。贼乘高守险,水迅,舡不得进。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穿岸为室,以避炎气,遂卒於此。《武陵记》曰:山边有石窟,即马援所穿屋也。室内有大蛇如舡,云是援之馀灵。

  《十道志》曰:故老云:"楚子灭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汉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为一溪之长,故号五溪。"

  锦州

  《十道志》曰:锦州,卢阳郡。历代土地与辰州同。唐武德初,以辰州之地析置锦州。

  溪州

  《十道志》曰:溪州,灵溪郡。《禹贡》荆州之域。历代土地所属与辰州同。唐武德中,立溪州,盖取五溪相会於此。

  又曰:大乡县,本汉沅陵、零陵二县地,属武陵郡,梁分立大乡县。三亭县,本汉灵阳县地,属武陵郡,唐分大乡县。县有小酉山、黔山、大酉山。

  叙州

  《十道志》曰:叙州,潭阳郡。古蛮夷之地。战国时为楚黔中地。唐贞观八年,为巫州。天授三年,以巫山不在州界,改为沅州,以沅江水为郡名。开元十三年,仍旧为巫州。至大历五年,为叙州。

  《五溪记》曰:民多射生而鼻饮,啖蛇鼠,捕虾蟹,朝营夕用,故无宿给。

  施州

  《十道志》曰:施州,清江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巴国。七国时为楚巫郡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巫地属焉。周武帝建德二年,酋长向邹兄弟四人相率内附,置施州。

  又曰:清江县,本汉巫县地,属南郡。巫县,今夔州巫山县是也。吴、晋及周,为沙渠之地。隋於此置清江县。

  播州

  《十道志》曰:播州,播川郡。秦夜郎县之西南隅。惠王十四年,欲得楚黔中地,以武关之外易之。今隶黔府,即总谓黔中地。汉武元鼎六年,平西南夷,置牂柯郡,其地属焉。以且兰有掾舡牂柯,因此立郡以名焉。贞观九年,於此界置郎州,后省。十三年,又於其地置播州,以其地有播川,因名焉。

  《汉书》曰:唐蒙上书说武帝曰:"闻夜郎国有精兵可得十馀万,浮舟牂柯,出其不意以制越,此一奇也。"

  珍州

  《十道志》曰:珍州,夜郎郡。古山獠夜郎国之地。晋永嘉五年,分牂柯置夜郎郡,兼置充州。唐贞观十七年,廓辟边夷,置播川镇。后因川中有降珍山,因以镇为珍州,取山名郡也。

  《九州志》曰:夜郎自古非臣伏州郡之地,汉武开拓南边,始置夜郎县,属牂柯郡,即牂牁尉居之。

  《后汉书》曰:夜郎者,临牂牁江,江广百馀步,足以行舡。

  《十三州志》曰:牂牁者,江中山名也。

  夷州

  《十道志》曰:夷州,义泉县。古徼外蛮夷之地。汉置牂柯郡。历代恃险,不闻臣附。隋大业七年,始招慰,置绥阳县,属明阳郡。唐武德四年,置夷州。

  叶州

  《十道志》曰:叶州,龙溪郡。古蛮夷之地,唐置叶州,后为龙溪郡。

  溱州

  《十道志》曰:溱州,溱溪郡。古蛮夷之地。唐贞观八年,开拓南蛮,於荣懿县立溱州,地多贡象牙,后或为溱溪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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