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

出处

出自两汉嵇康的《声无哀乐论

拼音和注音

bù wèi āi yuè fā yú shēng yīn , rú ài zēng zhī shēng yú xián yú yě 。

小提示:"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主人回答说:您诘难说,虽然歌唱、哭泣所表示的意思千差万别,但善于听声的人总能够听懂,不用借助于固定的声音,也无须用曲调来验证,钟子期一类人就是如此。这是因为虽然内心悲哀的人表面上说说笑笑击鼓跳舞,内心喜悦的人表面上捶胸哀叹,却仍然不能控制外表,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用假象来欺骗旁人啊,您却认为这已经说明声音是不固定的,仍说是声音中有哀乐啊。(归按,秦客说钟子期之类的人是从音乐里听懂了音乐里的感情。嵇康说,不是听懂的,而是从音乐家的行为中看出来的。反驳的方法是不否认现象,而是对原因作新解释。对现象作新解释是嵇康惯用的手法,这个新解释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有道理的,但只是一种情况,一种可能性,不能使用全称判断。所以也就构不成否定秦客的理由。您又说,季札听音乐借此了解各国的风俗,师襄奏曲子,孔子得以目睹周文王的容貌。照您这样说起来,那就是文王的功勋品德和风俗的盛衰都可以体现在声音里;声音的强弱也可以传递到后世;师襄、师涓的灵巧又能在将来得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三皇五帝的事迹就不会在今天断绝,哪里只会残留寥寥几件呢?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表现文王的曲子就会有固定的曲调,《韶》、《武》的音乐也有一定的旋律,不会搀杂着其他的变化,奏出别的调子。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先前您所说的声音与感情没有固定的搭配,钟子期听音乐触类旁通的说法,就说不通了。如果声音和感情的关系是不固定的,钟子期触类旁通的事真的是有的,那么说孔子识别精微,季札善于听乐,就是虚妄不实的。这都是俗儒随意乱记,想要让天下人迷惑声音的道理,不说音乐的道理不过如此,只是让人觉得音乐神秘难懂,恨不得当下就遇到善听的人,羡慕古人而自叹不如,这就是他们用来欺骗后人的方法啊。依类推理辨别事物应该先求得自然的道理,道理确定以后,再借古义来证明它。现在您还没有在心中求得这样的道理,却只是依凭前代的记载作为言谈的根据,照此推论下去,恐怕就是最精于算计的人也是无法掌握的啊。(归按,这一节是否定季札听音之类的传说,意思是这一切都是虚妄不实的。但这个驳论是武断的,问题在他的前提,如果音乐中有内容,就一定意味着声音与内容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即所谓有常。这是把音乐的语言等同于文字的语言。所以嵇康的这一段驳论对于论敌来说并不是有效的。而且即使后人不能像季札观风那样辨别各国的风俗,但还是不能否认乐中有感情。具体的内容难以表现,但感情却是存在的。)您又诘难说,哀乐的产生如同爱憎是由贤德和愚笨引起的,这就是说,音乐使我悲哀,音乐使我快乐;如果哀乐真由声音而起,那就说明声音中是有哀乐的。色彩有好看的和难看的,声音有好听的和难听的,这是事物本身的属性。至于爱还是不爱,喜欢还是不喜欢,人们感情的变化,心理对事物的反应只限于这一点,但都与内心的感情没有关系,只是接触到外物之后形成的。(归按,这是说爱与不爱,喜与不喜尽管也是人的心理活动,但都是对客体的直接反应,是先有刺激而后才形成反应,是一种被动的反应。“无豫于内”是说原先在心中是不存在的。这是为了与先有感情而后寻找外物以为发泄的情况相区别,足见嵇康的析理精微之处。)至于哀乐却不然,本来是因为碰到事情,预先郁结在心中,只是借着和声而发泄出来;所以前面已经说明了声音与感情并不固定,现在再借这个话题来确定它们的名实关系。不是说哀乐借着声音发泄出来,就像爱憎是由贤德和愚笨引起的一样啊。(归按,意思是不一样。“哀乐发于声音”,古文的表达,意义不够明确,既可理解为声音有哀乐,作曲家的哀乐通过音乐表现出来,也可以理解为,声音无哀乐,是听者的哀乐借着音乐发泄出来,是自作多情。这里的意思是后者。)然而和声感动人心如同美酒激发感情一样。酒以甘苦为属性,而醉酒的人却用酒来发泄感情。人们见到有人借音乐来发泄自己的悲欢,就说音乐是有哀乐的,其荒谬就像不能因为看到有人借酒宣泄,就说酒中有喜有怒一样。(归按,嵇康区别了触景生情和借景抒情两种情况,显示了他的精细的辨析特色,这都是合理的。但他的武断处在于完全否认音乐本身可以是作曲家寄托发抒情感的载体。其所以如此的原因就是他只站在欣赏的立场,回避了创作者的立场,这是他必然得出片面结论的原因。)

词语释义

声音:声波通过听觉神经在人的头脑里所留下的迹象。

不为:1.不做;不干。2.谓收成不好。3.不算,不是。

哀乐:悲哀和快乐。

爱憎:爱憎àizēng爱和恨。

小提示:"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中的词语释义来自AI,仅供参考。

全诗
嵇康

嵇康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相关名句

主题

热门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