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

出处

出自宋代曾巩的《越州赵公救灾记

拼音和注音

shì yǒu fēi biàn wén zhě , gōng yī yǐ zì rèn , bù yǐ lèi qí sh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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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有不便行公文处理的事情,赵公一概自己担当责任,不因此连累下属官员

词语释义

自任:自信﹐自用。自觉承担;当作自身的职责。犹自禁﹐自己承受。

不以:1.不为,不因。2.不用;不靠。3.无论;不管。

小提示:"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中的词语释义来自AI,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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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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