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主投醪仇可报,商家沈酗自相攻。

出处

出自宋史浩的《童丱须知.酒醴八篇(其二)

拼音和注音

yuè zhǔ tóu láo chóu kě bào , shāng jiā shěn xù zì xiāng gō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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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自相:相互。《后汉书·党锢传·范滂》:“君为人臣,不惟忠国,而造部党,自相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二刻拍案惊奇》卷四:“两承差自相商议了一回道:‘除非如此如此。’”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记·游黄山日记》:“诸峯自相掩蔽,不能一目尽也。”亲自察看。《三国志·吴志·薛综传》:“自臣昔客始至之时,珠崖除州县嫁聚,皆须八月引户,人民集会之时,男女自相可适,乃为夫妻,父母不能止。”佛教语。指事物各自外现的形象特征。与“共相”相对。章炳麟《国故论衡·明见》:“﹝物﹞无毕同,故有自相;无毕异,故有共相。”章炳麟《国故论衡·明见》:“浮屠之言曰:从一青计之,以是青为自相,以凡青为共相,青同也。以凡青为自相,以赤、白、黄、紫为共相,显色同也。以显色为自相,以声、香、味、触为共相,色聚同也。”参见“共相”。

商家:商家shāngjiā即指私人商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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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浩

史浩

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号真隐。明州鄞县人,南宋政治家、词人。高宗绍兴十五年(1144年)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参知政事。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国公。宋光宗御极,进太师。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宋宁宗登基,赐谥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弥远贵,追封越王,改谥忠定,配享孝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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