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徒勤事业,弃置常所须。

出处

出自清洪亮吉的《代书寄汪大端光八十韵

拼音和注音

wú tú qín shì yè , qì zhì cháng suǒ xū 。

小提示:"吾徒勤事业,弃置常所须。"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弃置:(动)扔在一边:~不用。

事业:1.所从事或经营的事情:作何事业|家里偌大的事业,全靠他一人支撑呢!2.成就;功业:事业心|干一番事业|男儿立事业|若非任城,朕事业不得就也。3.有条理、有规模并有益于公众的事情:建设事业|共产主义事业。4.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企业或私人团体开支其经费的社会工作。与“企业”相对:事业经费|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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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吉

洪亮吉

洪亮吉(1746~1809)清代经学家、文学家。初名莲,又名礼吉,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晚号更生居士。阳湖(今江苏常州)人,籍贯安徽歙县。乾隆五十五年科举榜眼,授编修。嘉庆四年,上书军机王大臣言事,极论时弊,免死戍伊犁。次年诏以“罪亮吉后,言事者日少”,释还。居家十年而卒。文工骈体,与孔广森并肩,学术长于舆地。洪亮吉论人口增长过速之害,实为近代人口学说之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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