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名重,不许浪推人。

出处

出自唐王梵志的《诗并序(其一一○)

拼音和注音

fǎ lǜ xíng míng zhòng , bù xǔ làng tuī rén 。

小提示:"法律刑名重,不许浪推人。"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不许:不允许,不让。

刑名:刑名xíngmíng[lawespcriminallaw]∶古时指刑律刑名之学。∶刑罚的名称,如死刑、徒刑等。[judicialassistant]∶清代主管刑事的幕僚刑名师爷。

法律:(名)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司法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小提示:"法律刑名重,不许浪推人。"中的词语释义来自AI,仅供参考。

相关分类
全诗
王梵志

王梵志

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多用村言俚语,唐时民间流传颇广。有集

相关名句

主题

热门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