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草挥毫已可传,昔年场屋合争先。

出处

出自宋黄裳的《送刘教授之官豫江(其二)

拼音和注音

cǎo cǎo huī háo yǐ kě chuán , xī nián chǎng wū hé zhēng xiā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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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昔年:前几年;从前。

挥毫:(书)(动)提起毛笔写字或画画:~泼墨|即席~。

草草:(副)草率;急急忙忙:~收场。

可传:可以传后;可以传授。可以流传。

争先:争着赶在前头。

场屋:盖在打谷场上或场院里供人休息或存放农具的小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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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
黄裳

黄裳

黄裳(1044-1130),字勉仲,延平(今福建南平)人。元丰五年(1082)进士第一,累官至端明殿学士。卒赠少傅。著有《演山先生文集》、《演山词》。黄裳是北宋著名文学家和词人,其词语言明艳,如春水碧玉,令人心醉,著有《演山先生文集》、《演山词》,词作以《减字木兰花》最为著名,流传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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