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佣法章,丙吉不自明。

出处

出自清潘耒的《忻州婴杵庙(其二)

拼音和注音

tài shǐ yōng fǎ zhāng , bǐng jí bù zì mí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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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太史:太史tàishǐ∶官名。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朝廷大臣。后职位渐低,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至明清两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又称翰林为太史∶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参之太史。——唐·柳宗元《柳河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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