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以为家舍,任从自在条条。

出处

出自唐王梵志的《回波乐(其三十四)

拼音和注音

fǎ jiè yǐ wéi jiā shě , rèn cóng zì zai tiáo tiáo 。

小提示:"法界以为家舍,任从自在条条。"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以为:(动)认为:我~他已经走了。

自在:(形)自由;无拘束:自由~。

法界:佛教语。梵语dharma-dh?tu的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条条:1.〈量〉每一条。2.〈形〉用于“赤条条”。形容身上一丝不挂,毫无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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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

王梵志

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多用村言俚语,唐时民间流传颇广。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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