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子轻财能好义,事如行道不拾遗。

出处

出自元宋褧的《赠辛瑞卿

拼音和注音

zhī zi qīng cái néng hǎo yì , shì rú háng dào bù shí y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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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拾遗:1.拾取旁人遗失的东西,据为己有2.补充别人著作中的缺漏:《本草纲目~》。3.唐代谏官名。

行道:1.行走在道路上。2.往来、走动。3.作法事。

轻财:释义为不贪图财货,也指不很值钱的财物。

道不拾遗:遗:丢失的东西。东西掉在路上没有人捡走据为己有。形容社会风气良好。也作“路不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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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
宋褧

宋褧

宋褧(1294-1346), 字显夫,大都宛平(今属北京市)人。泰定元年(1324)进士,授秘书监校书即,改翰林编修。后至元三年(1337)累官监察御史,出佥山南宪,改西台都事,入为翰林待制,迁国子司业,擢翰林直学士,兼经筵讲官。卒赠范阳郡侯,谥文清。著有《燕石集》。延佑中,挟其所作诗歌,从其兄本(字诚夫)入京师,受到元明善、张养浩、蔡文渊、王士熙方等学者的慰荐。至治元年(1321),兄诚夫登进士第一,后三年(1324)显夫亦擢第,出于曹元用、虞集、孛术鲁翀之门,时士论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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