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具五刑秦再世,六经还有表章人。

出处

出自宋薛季宣的《李斯(其二)

拼音和注音

sī jù wǔ xíng qín zài shì , liù jīng hái yǒu biǎo zhāng rén 。

小提示:"斯具五刑秦再世,六经还有表章人。"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再世:两代。再出世,重生。

还有:若有;如有。

六经:中医指三阳经和三阴经的合称。

五刑:中国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罚。通常指殷周时期的墨(刺刻面、额,染以黑色)、劓(yì,割鼻)、剕(fèi,割脚)、宫(阉割生殖器)、大辟(处死)等五种刑罚。也指隋代至清代的笞(chī,以小荆条或小竹板责打)、杖(以大荆条或大竹板责打)、徒(强制在一定监禁期内服苦役)、流(解送边远地方服苦役)、死等五种刑罚。

表章:表章biǎozhāng封建时代臣子呈交帝王的陈述意见的文字

小提示:"斯具五刑秦再世,六经还有表章人。"中的词语释义来自AI,仅供参考。

全诗
薛季宣

薛季宣

学者称艮斋先生,南宋哲学家,永嘉学派创始人。薛徽言之子。少时随伯父薛弼宦游各地。17岁时,在岳父处读书,师事袁溉,得其所学,通礼、乐、兵、农,官至大理寺主簿。历仕鄂州武昌县令、大理寺主簿、大理正、知湖州,改常州,未赴而卒。反对空谈义理,注重研究田赋、兵制、地形、水利等世务,开创永嘉事功学派先志。著有《浪语集》、《书古文训》等

相关名句

主题

热门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