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庭已奏三千牍,周室仍翻十二经。

出处

出自宋刘筠的《怀旧居

拼音和注音

hàn tíng yǐ zòu sān qiān dú , zhōu shì réng fān shí èr jī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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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三千:《书.吕刑》:"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后因以"三千"指古代所有的刑罚。2.泛言数目之多。3.指三千大千世界。

十二:1.十分之二。2.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3.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

周室:周室zhōushì周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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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
刘筠

刘筠

真宗咸平元年进士。杨亿试选人校太清楼书,擢第一,以大理评事为秘阁校理,预修图经及《册府元龟》。真宗、仁宗两朝,屡知制诰及知贡举,预修国史。尝拒草丁谓复相位制。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兼龙图阁直学士,终知庐州。工诗,与杨亿时号“杨刘”。与杨亿、钱惟演等合编《西昆酬唱集》,后世称“西昆体”。有《刑法叙略》、《册府应言》、《玉堂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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