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期既纳采,即咏《桃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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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和注音
qǐng qī jì nà cǎi , jí yǒng 《 táo yāo 》 piā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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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纳采:古婚礼六礼之一。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礼物。《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鴈。”贾公彦疏:“纳采,言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汉书·平帝纪》:“﹝元始﹞三年春,詔有司为皇帝纳采安汉公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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