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咏雁诗

[] 韦承庆

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
不知何岁月,得与尔同归?

小提示:韦承庆的《南中咏雁诗》原文内容

南中咏雁诗鉴赏

  据《旧唐书·韦承庆传》载,神龙初年,韦承庆在核审张易之弟张昌宗罪行的过程中,“失实,配流岭表。”诗当作于被贬途中。

  本来,武后时期,承庆颇受宠幸,在任雍王府参军期间,府中文翰,皆出自其手,可谓文采风流,声名远扬;掌天官选事时,也能做到“铨授平允”,颇受好评。如今徇私犯法,发配岭南,诗人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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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承庆

韦承庆

韦承庆(639—705)字延休,唐代河内郡阳武县(今河南原阳)人。性谨畏,事继母笃孝。第进士。累迁凤阁舍人,在朝屡进谠言。转天官侍郎,凡三掌选,铨授平允。长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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